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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中辩护人的诉讼地位

来源:武汉刑事律师时间:2022-03-26

  在很多诉讼案件中,经常会出现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大多数人对这两者的概念不是特别了解,有时还会将它们混为一谈。其实不然,这两者无论是在对象上,还是法律地位上都是有着一定的差别的。那么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区别?接下来由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介绍,请大家阅读文章。

  一、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区别

  (一)对象不同:

  前者针对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及自诉案件中的被告而设立的,后者针对自诉人、被害人、附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而设立的。

  (二)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进入刑事诉讼的方式不同:

  前者除了因为委托进入诉讼,还可以通过法院指定进入诉讼,代理人进入诉讼,是受被代理人委托进入诉讼的。

  (三) 辩护与代理人的地位有较大差别

  前者具有独立的地位,不受犯罪嫌疑人的意志左右,也不受法院、检察院及其他个人团体的干涉,后者必须在委托人依法授权的范围内活动,因为代理人的行为不仅同被代理人在行为上有共同的效力,产生的法律效果由委托人全部。

刑事诉讼中辩护人的诉讼地位

  二、代理人的的代理权限有哪些

  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是由法律规定的,一般都属于普通代理或全权代理,没有代理权限范围的特殊限制。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则取决于委托授权书的规定,既可以是全权代理,也可以是特别代理,代理人只能在委托人授权的范围内代理委托人进行法律行为。

  三、专利代理人报考条件,想要考取专利代理人的资格需要什么条件吗?

  根据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符合以下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证书或者学位证书。

  以上就是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区别的相关知识,通过上文可知,辩护人是为公诉案件当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自诉案件当中的被告人设立的,不受其意思左右,独立行使辩护职能。诉讼代理人则是由当事人进行委托并且在其委托事项范围内活动。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武汉律师事务所,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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